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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在实验室做研究,和学生们有条不紊地摆弄着各种仪器,庄奕便在长桌边处理文件,给客户写心理分析报告。两个人各做各的事,分明没交谈,却像一直搂在一起似的紧密。
偶尔寻聿明回过头去看他,庄奕恰好也在望着他走神微笑,四目相接,视线交汇,各自眼里都多了些许温柔。
那是独属于彼此的亲昵,旁人丝毫察觉不出。
两天后,陈霖霖将他未来老丈人请到了医院,丛烨和丛焕随行。一照面,丛烨便向丛焕点点头。
后者尴尬地走到寻聿明跟前,垂头说:对不起寻大夫,上回我真是唉,真谢谢您不计前嫌!
她一口一个您地称呼着,寻聿明受不了这份隆重:没关系,都是误会。
丛烨微微一笑,与他详细介绍自己父亲的情况。老头一把年纪,行动不便,丛焕要扶他,却被他一把推开:不用!我自己走!
果然火爆。寻聿明笑着摇摇头,将他们送到病房,确定下方案之后,让岑寂带他们去体检,安排后天手术。
丛老头巴不得尽快手术,用他的话说,是死是活给他来个痛快的,言辞之间倒像电视里的土匪。
寻聿明亲自给他抽了脑脊液,送到实验室化验后,提取出游离基因,编辑完将一部分通过腰椎穿刺送回体内,一部分附着在支架上。
手术那天,寻聿明在他颅骨上开了一个小洞,第一次采用微创手法进行了移植。结束后,他又在病房外守了两天,由于病人年纪大,身体各方面情况不如年轻人,苏醒时间也更长。
庄奕实在等不住,不管他醒不醒,直接订了飞柏林的机票。得知寻聿明患病后,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像在火上煎熬,仿佛有把小镊子时时牵引着神经,说不上多痛,也未必紧急到刻不容缓的地步,但没一刻能安心。
离开那天是周六晚上,庄奕一早做好外公的思想工作,谎称寻聿明出国交流,顺便陪自己去伦敦看祖母,又嘱咐小杨他们好好照顾外公,然后带着三只大行李箱,开车去医院接寻聿明。
丛老头还没醒,这是实验室现阶段研究的最后一步,大家都既紧张又兴奋,岑寂他们六个一有空就来病房外看看,问几句醒没醒怎么样。
庄奕到的时候,寻聿明正在值班室换衣服,走廊里气氛凝重:丛焕抱着肩膀来回来去地踱步,片刻也闲不下来;丛烨抽完烟回来,便在长椅上默默坐着;岑寂和蘑菇头过来瞅一眼,知道没结果,又赶着回了门诊楼。
走吧。寻聿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,庄奕拍拍他,搂着他肩膀带他去乘电梯,反正你已经交代了岑寂他们,不会有事的。
寻聿明无奈地叹了口气:安格斯果然没说错,我确实缺乏宏观意识,神经外科是个精细活,心胸外科才更需要大局观,所以我一直对这方面的关注太少。
就像这次,他如果早将目光放到整个人体身上,而不是只局限于神经外科,或许早已想到血液科的方法。
电梯开到一楼,寻聿明走出大厅,寒风瞬间涌上,冻得他一个激灵,心也更沉了。
二人走到停车场,庄奕给他系上安全带,自己绕到驾驶室坐进去,也不打火,反而招招手,示意寻聿明侧身过来。
做什么?
抱抱你。
庄奕摸摸他脑袋,隔着中控台,将人搂进怀里,别对自己这么苛刻,你已经足够优秀了,没人能做超人,这不公平。
我知道。寻聿明埋在他胸前,依赖地蹭了蹭脸颊,但我总觉得还能更好,还能再进步。
那也要量力而行,别太累。庄奕抱着他揉了揉,望向他黑暗中亮闪闪的眼睛,我会心疼的。
作者有话要说:丛烨是下本的攻,收藏隔壁《草莓糖》获取更多斯文流氓丛美人的信息&gt_-
实验内容其实大大缩短简略了,毕竟是小说,现实中科研人员往往需要经年努力,当然也有忽然发现新大陆的时候,但也需要反复试验。明明取得的只是初步成果,未来还会持续研究。
第111章 看病(一)
刚上飞机,寻聿明便将电脑打开, 贴上防偷窥膜, 开始聚精会神地打字。
庄奕拉开随身行李包, 取出他的小熊毯子给他盖上:我们有多久没一起出远门了?
上次出远门是去开罗。寻聿明瞥他一眼, 不值得怀念。
谁说不值得?庄奕放平座椅, 双手枕在后脑勺下,微微侧着脸看他。
从这个角度望去,只能看到寻聿明一个高高翘起的鼻尖,因为窥不见全貌,反而留有更多想象的余地。
庄奕脱了皮鞋,两只脚叠在一起,露出一双雪白的棉袜子,他神情懒洋洋的, 语气也随意放松,每一段关于你的经历, 都值得被怀念。
寻聿明回过头, 被他酸得肩膀直抖,你忽然说这种话,就很吓人。
你防贼一样防着我,也很吓人。庄奕指指漆黑一片的屏幕, 小小一间舱室里只有他们两个, 何必罩着防偷窥贴膜,可不就是不想让自己看。
寻聿明抿抿嘴巴,揭下贴膜跟他解释:我不是故意的, 是习惯了。你没听说过那个故事吗?
什么故事?
就是以前有一个人,坐飞机的时候写了篇论文。他旁边的人刚好是他同行,偷看到他写的内容,回去立刻进行了试验,然后抢先一步发表成果,反而得了奖。
寻聿明捂着自己的笔记本,宝贝一样珍而重之地说:我可得保护好了。
你听谁说的?庄奕压根儿不信,我看这就是卖防偷窥贴膜的人,故意编出来营销的。
小心驶得万年船嘛。寻聿明才不管真假,我在写这次研究的论文,改好了就发表的,你看。
庄奕目光扫过,视线落在署名页面,不由得一惊:你把岑寂他们也加进去了?
寻聿明的研究价值极高,颇受业界关注,甚至有可能获奖。而实验室那几个学生,除了岑寂,其他人都只能算这一行里的单细胞动物,食物链最底端的阿米巴虫。即使是岑寂,也不过是个资历尚浅,还没有独立问诊权的小大夫。
他们的名字一旦署在寻聿明的论文后面,身价势必水涨船高,这也将成为他们履历里最耀眼的闪光点,更是多少老大夫都没有过的经历。
平心而论,哪个学生没帮导师做过工作呢?想要学到东西,总得先付出,这世上除了九年义务教育,没什么是免费的。
导师们做一份研究、写一本著作,往往将任务拆分成小块,派给手下学生们代劳,最后的荣耀却全归自己,能主动和学生分享荣誉的凤毛麟角。
不管寻聿明有多聪明,这种时候,庄奕都觉得他其实有点傻:我们小耳朵也太大方了。
他们本来就是我的团队啊。寻聿明将岑寂他们六个按照姓名首字母排列,一一写在自己团队的名单上,我是教他们,但传承技术、培养新鲜血液,是每个医生的职责。以前要不是前辈们用心教我,我也不会有今天。再说,他们每天帮我做那么多事,署名是理所应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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